按校学位办要求,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分别在每年5月份和11月份进行,现将开题报告和论文提交答辩的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位学员和指导老师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以免耽误答辩。
一、参加2017年11月论文答辩的程序及具体事项
一)参加2017年11月份硕士论文答辩学员的论文提交条件:一是缴清学费;二是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三是通过论文预答辩,提交时间为2017年9月7日,提交方式是由指导老师通过学校OA提交至“林琳”或邮件至中心邮箱(mpacc@vip.163.com),请各位学员主动与导师沟通提交(请按论文写作规范排版,未排版的不予接收)。
注:因学校研究生部论文检测时间是统一的,所以请大家严格按照时间提交论文,错过检测论文的学员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二)凡拟在2017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均需在9月7日提交学位论文全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在职双证研究生检测论文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提交,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单证)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由各学院汇总后提交。
我校将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盲评前与答辩后两次论文检测。检测总文字复制比的合格标准为:
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后,硕士论文复制比均不得超过15%。其中,盲评前论文检测:15%≤论文复制比<30%的,可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需再次进行检测,若仍超过15%,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30%≤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一年申请答辩。答辩后论文检测:论文复制比超过15%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论文复制比超过3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三年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复制比超过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将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导师、导师组和学院审核后,报学位办申请复检。
三)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我校自2016年上半年起,全面启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所有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将随机抽取进入“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双盲评审。
盲审对象
硕士学位论文按二级学科抽取不低于30%的比例参加双盲评审。
注:会计学院(会硕中心)为提高论文质量可能提高抽取比例,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盲审材料提交要求:
1、学位论文盲审相关材料提交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逾期提交产生的后果由各学员自行承担。
2、所需提交的材料包含:
1)论文原文电子版(PDF版)。
PDF版论文命名规则为“10520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学校代码与学科代码学号之间用“_”号连接;LW是字母,不是论文题目),如如10520_125300_190214010002_LW。
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自评表等,所有涉及到的作者信息和导师信息的内容均不得出现在送审学位论文材料中,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已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等。
2)学位论文自评表电子版(PDF版)
PDF版论文自评表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ZPB,如:10520_125300_190214010002_ZPB”。
3)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
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由各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填写,各学院审查汇总,数据表字段说明请见“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命名格式要求”。
二、参加2018年5月论文答辩的程序及具体事项
一)参加2018年5月份论文答辩的学员必须参加2017年9月9-10日论文开题报告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答辩群内另行通知),请各位学员在2017年9月4日17:00前将“开题报告答辩申请表”电子版(模板见答辩群)提交至中心邮箱(mpacc@vip.163.com),同时将开题报告纸质版5份经导师签上“同意参加开题报告答辩”的意见及手签名后提交给向传殿老师(如果导师因特殊情况不在武汉,无法亲笔在纸质材料上签字并上交向传殿老师的,可由导师授权学院其他导师代签后上交)。不符合此条规定的开题报告一律不安排参加本次开题报告答辩。
二)通过论文开题报告答辩(或审核)的学员必须在2017年12月28日17:00前将“论文预答辩申请表”(模板见答辩群)电子版提交至中心邮箱(mpacc@vip.163.com),同时将学位论文纸质版5本和1份纸质版中国知网的查重报告(重复率要小于15%)经导师签上“同意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的意见及手签名后提交给向传殿老师(如果导师因特殊情况不在武汉,无法亲笔在纸质材料上签字并上交向传殿老师的,可由导师授权学院其他导师代签后上交)。不符合此条规定的学位论文一律不安排参加本次学位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时间为2018年1月6-7日(具体时间地点答辩群内另行通知)。
预答辩结束后预答辩学员根据预答辩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提交事宜另行通知。
三、如有疑问请与本中心联系
中心邮箱:mpacc@vip.163.com
2017年下半年参加答辩QQ群:390234663(请答辩学员都加入,方便发布信息,备注:班级姓名)
2018年上半年参加答辩QQ群:385297050(请答辩学员都加入,方便发布信息,备注:班级姓名)
中心QQ:1516345945
联系电话:027-88383700
联系人:林老师
注:以上事项请各位学员务必认真执行和按时完成,以免错过今年5月和11月答辩时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硕中心
201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