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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的通知(在职…

2016-07-15

 姓名:   2016-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的通知(在职MPAcc、高教硕士、同等学力)    
 工作单位:   
 职称:     政治面貌:   系统管理员
 现任职务:     出生年月:   
 兼职与荣誉:   

按校学位办要求,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分别在5月份和11月份进行,现将开题报告和论文提交审核的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位学员和指导老师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以免耽误答辩。

一、论文检测和论文审核的程序及具体事项

1.参加201611月份硕士论文答辩学员的论文提交条件:一是缴清学费;二是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三是通过预答辩,提交时间为201695,提交方式是由指导老师通过学校OA提交至“林琳”或邮件至中心邮箱(mpacc@vip.163.com),请各位学员主动与导师沟通提交(请按论文写作规范排版,未排版的不予接收)。

注: 因学校研究生部论文检测时间是统一的,所以请大家严格按照时间提交论文,错过检测论文的学员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2.  凡拟在2016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均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我校将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盲评前与答辩后两次论文检测。检测总文字复制比的合格标准为:

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后,硕士论文复制比均不得超过15%

盲评前论文检测:15%≤论文复制比<30%的,可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需再次进行检测,若仍超过15%,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30%≤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一年申请答辩;

答辩后论文检测:论文复制比超过15%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论文复制比超过3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三年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复制比超过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将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3、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我校自2016年上半年起,全面启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所有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将进入“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双盲评审。

盲审对象

硕士学位论文按二级学科抽取不低于30%的比例参加双盲评审。

4、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位论文检测和双盲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需在95前将定稿的学位论文通过学院交至学位办,学位办将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检测的硕士盲审论文由学位办在通过检测的硕士论文中随机抽取,并送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盲审。

提交论文材料要求:

    1)论文原文电子版(PDF)

PDF版论文命名规则为“10520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学校代码与学科代码学号之间用“_”号连接;LW是字母,不是论文题目),10520_081202_100012013120001_LW

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自评表等,所有涉及到的作者信息和导师信息的内容均不得出现在送审学位论文材料中,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已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等。

2)学位论文自评表电子版(PDF)

PDF版论文自评表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ZPB,如:10520_081202_100012013120001_ZPB”。

    3)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

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由各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填写,各学院审查汇总,数据表字段说明请见“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命名格式要求”。

5.硕士论文答辩时间预定在11月中、上旬,请各位答辩学员在11月之前提交的论文答辩稿,由中心统一打印发给答辩老师。

二、开题报告审核的程序及具体事项

1.参加20175月份论文答辩的学员请在201692日前由指导老师将开题报告电子版通过学校OA至“林琳”或邮件提交至中心邮箱,(要求电子版上导师要签上审核意见及签名,否则不予接收),邮件内请注明学员联系方式。我中心会组织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会通过OA反馈给各位导师,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论文预答辩阶段。

2. 开题报告通过审核的学员应在2017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论文预答辩, 2017年3月1前请指导老师将通过预答辩并修改后同意送检的学位论文电子版、自评表电子版和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请按学校要求规定的格式提交,未按要求的不予接收)提交我中心交学校检测(可通过学位OA发送至“林琳”或发送至中心邮箱)。

三、如有疑问请与本中心联系

中心邮箱:mpacc@vip.163.com

2016年下半年参加答辩QQ群:518343029(请用QQ的学员都加入,方便发布信息)

2017年上半年参加答辩QQ群:538171843(请用QQ的学员都加入,方便发布信息)

中心QQ1516345945

联系电话:027-88383700

联系人:林老师

注:以上事项请各位学员务必认真执行和按时完成,以免错过今年11月和明年5月答辩时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硕中心

                               2016.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