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关于2016年拟录取MPAcc在职硕士研究生办理拟录取手续的通知 | |||
工作单位: | ||||
职称: | 政治面貌: | 系统管理员 | ||
现任职务: | 出生年月: | |||
兼职与荣誉: | 各位2016年拟录取MPAcc在职硕士研究生: 根据国家和学校要求,拟录取在职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合同》。根据教育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15】9号)的要求,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定向协议的签订,否则不予录取。为方便考生办理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在职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下载《定向合同》(附件1,一式四份),将空格处填好,先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字并由定向单位签字盖章,于4月25日前寄(送)到录取学院(中心)。学院(中心)4月28日前集中报送学校研招办。 经省招办录取检查通过后,学校方能审核签字盖章。正式录取考生的《定向合同》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2份给考生(1份自己留存,1份交给定向就业单位)。 送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硕中心)文泉南402;收件人:向老师 ;联系方式:18696171647;默认快递:顺丰。 二、联系方式: 2016级MPAcc双证 491697360(请所有学员加入,注明教学点、姓名) MPAcc办公电话:027-88383700 027-88387513(林老师 向老师)
附件1:2016 年会计硕士(CFO与财富管理方向)定向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合同.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硕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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