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中心)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成立于1999年,其前身是1949年12月成立的中原大学财经学院和1953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由中南地区六省二市主要院校会计学师资集中组建而成的会计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教育中心成立于2004年,主要以会计学院的师资为依托,专门负责会计专业硕士和审计专业硕士的培养。 经过几代会计学人的努力建设,学院(中心)现已成为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教学团队、财政部重点学科、湖北省优势学科、湖北省品牌专业、湖北省拔尖创新型国际会计人才培育试验区和湖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学科点,学院(中心)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卓著,整体实力在全国高校同类院系和学科中位居前列。 学院(中心)现设有会计学系、财务管理系、国际会计教育中心,会计研究所、审计研究所、财务管理研究所、现代成本管理研究所、内部控制研究所、公司治理与会计研究所,以及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MPAcc教育中心、ACCA考试培训中心、财会人员继续教育中心、财务与会计实验中心和图书馆等教学管理和科研机构。 学院(中心)目前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专业水平高、研究方向齐全、特色明显的师资队伍和学术梯队,现有专任教师9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80%,其中教授26人,副教授38人,博士生导师16人,硕士生导师68人。师资队伍中,有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会计和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各1人、文澜资深教授1人、教育部首届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3人、省部级学科学术带头人4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1人、荆楚社科名家1人、全国会计名家1人、湖北名师1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获得者1人、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含后备)5人。 学院(中心)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和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开设了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财务管理等三个本科专业(或方向),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三个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专业。其中,会计学科点1978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权,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1997年被批准为财政部重点学科,2002年被批准为5个全国高等学校重点会计学科之一。财务管理学科点在1998年前作为会计学科中的财务管理方向进行建设,1998年单独设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2002年以来纳入国家级重点学科——会计学(公司理财方向)的建设规划予以重点建设,2004年开始单独招收财务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2006年开始单独招收财务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是全国首批单独设立该专业的学科点之一,培养了我国第一位财务管理专业方向的博士后。学院(中心)于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21家会计专业硕士学位(MPAcc)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011年成为全国首批32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教育试点单位之一。 学院(中心)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500余人,在读博士生70余人,在读硕士生900余人,在站博士后10余人。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50个会计学科点的100多位学者建立了密切的学术关系。学院(中心)拥有JSTOR和CSMAR数据库等完备的教学、科研图书文献。 二、硕士专业介绍 (一)科学硕士 1.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学术班)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备扎实、宽广的理论功底,掌握主流的研究方法并具有国际化的研究视野,使其具有相应的创新能力和独立进行科研活动的能力。经过系统地训练和培养,使学生具备严谨求实的科学研究作风、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有较大地提升,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学术资源获取文献,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专业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适应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研究方向:会计理论、财务理论、审计理论 主要课程: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管理学专题研究、现代会计与审计基本理论、现代财务基本理论、财会审研究方法、数据库与统计分析技术、资本市场会计问题研究、会计思想发展经典文献导读、会计与财务前沿问题等。 2.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非学术班)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及法律等相关学科知识,系统掌握现代会计、财务管理以及审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进行相关专业管理工作的能力,能胜任政府部门与大中型经济组织会计、财务与审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管理人才。 研究方向:企业会计、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审计、公司财务、投融资管理。 主要课程: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管理学专题研究、现代会计与审计基本理论、企业财务基本理论、财会审研究方法、会计与财务前沿专题、国际会计准则研究、审计准则研究、财务分析与企业诊断、会计发展史、高级成本管理会计、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审计技术与舞弊审计研究、高级财务管理、企业理财工具运用、税制与纳税筹划、金融机构运作与管理等。 (二)专业硕士 1.会计专业硕士(MPAcc) 培养目标:培养面向会计相关职业,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含审计与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言,具备多变商业环境适应能力、国际视野、战略意识和领导潜质,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研究方向:财务会计、公司财务、管理会计、审计与内部控制。 主要课程:管理经济学、数量分析方法、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双语)、财会审研究方法、财会审前沿问题研究、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准则与盈余管理、现代审计技术与方法、企业理财工具应用、中国税制(含纳税筹划)、资本市场与上市筹划、财务评价与企业估值、战略管理(公司战略与财务战略)、商法概论(公司法律)。 2、审计专业硕士(MAud)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修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与会计监督基本理论和实务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言,熟悉审计及会计监督实务,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与适应能力、国际视野、战略意识和领导潜质较强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与解决审计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审计及会计监督专门人才。 研究方向: 政府与非盈利组织审计、CPA审计、内部审计。 主要课程:管理经济学、数量分析方法、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双语)、公共管理、政府预算与政府会计、财会审研究方法、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公司治理与会计监管、现代审计专题研究、会计准则与盈余管理、现代审计技术与方法、企业理财工具应用、税制与纳税筹划、资本市场与上市筹划、财务评价与企业估值、战略管理(公司战略与财务战略)、商法概论(公司法律)。 三、招生计划 2016年各专业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计划列表如下: 专业名称 | 拟接收人数 | 科学硕士 | 50 | 会计专业硕士 | 40 | 审计专业硕士 | 6 | 合计 | 96 |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全国“985”、“211”工程高校、省属经济和管理重点学科且具有研究生免推资格高校的经济和管理类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且本科主修专业为会计学、审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3.“985”高校学生总评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5%之内,“211”高校学生总评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之内,省属经济和管理重点学科且具有研究生免推资格高校学生总评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之内,并已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4.熟练掌握英语,并至少满足以下任一项条件: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以上(英语专业四级成绩良好以上);雅思成绩6.5分以上;托福成绩90分以上;GRE成绩315分以上;GMAT成绩700分以上。 5.对所报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和较强的潜力,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2015年文澜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会人会语”分营优秀营员; (2)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3)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4)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5)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阅读会计学院(中心)(会硕中心)(以下简称学院(中心))的《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请于9月29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院(中心)(中心)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学院(中心)按照《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由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前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 请有意选择我校推免研究生的同学务必在9月29日前填好志愿,之后填报“推免服务系统”的考生,我院将不再向其发出复试通知。学院(中心)将于9月30日通过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信息以该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学院(中心)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未在该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学院(中心)撤销该生的复试通知。 4.在学院(中心)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学院(中心)将在网站(和)公布复试细则,并于9月30日公示复试考生名单,请考生注意浏览网上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 5.考生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拟定于10月9日全天 具体安排请关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中心)(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和)。 接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1份; (2)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各1份; (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各件1份。 以上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由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无须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6.学院(中心)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中心)汇总复试情况,报学院(中心)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学院(中心)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中心)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中心)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中心)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拟录取推免生无须参加明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书将于2016年6月寄(发)。 10.关于本校推免生及夏令营优秀营员接收工作的说明 凡拟申报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本校推免生及夏令营优秀营员均需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请于9月29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学院(中心)将于9月30日上午10:00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请大家于9月30日下午2:00前在系统中点确认复试。学院(中心)将根据系统中确认复试名单于当日下午5:00前在系统中发出拟录取通知,请于24小时内在系统中点击确认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中心)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五、学费及奖助体系 1.除有单独说明的之外,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2.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硕士新生奖学金,继续实行研究生科研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和委托培养等类别除外。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4.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2000元/生•年(占3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4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20%),实行动态管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5.硕士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当年录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学位类型及学科门类排名前10%的新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6.研究生科研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设一等奖2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0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二等奖4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0名,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设特等奖1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5名,从一等奖获奖人选中产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同时授予“研究生十大科研新星”称号。 7.综合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2%,奖励标准为1500元/生;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单项奖学金包括课程学习奖、道德风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等,奖励比例为8%,奖励标准为300元/生。 8.“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9.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0.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六、咨询渠道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706 网站:、邮箱: yjszsb@znufe.edu.cn 、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硕中心)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514(董老师) 027-88387513(向老师) 网站: QQ群:(会人会语2016推免群:218054631注:申请添加时请注明“本科院校+姓名”,未注明者将不通过验证。) |